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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将城镇居民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2015-11-06 15:19
来源:
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11月6日讯(通讯员 王伟)从2016年1月1日起,玉门市将全面落实城镇居民生育待遇措施,居民生育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据了解,凡玉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将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怀孕至住院分娩前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限额标准为800元,低于800元的按照实际报销,达到或高于800元的按照800元报销。参保人员因分娩产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报销标准按照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执行,实行生育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编辑:[
穆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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