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近日,甘谷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并当庭宣判,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是自2021年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甘谷县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2024年6月8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马某在位于甘谷县南滨河路某小区1号楼22楼的家中,由于醉酒后与妻子争吵,情绪失控,将放在家中卧室飘窗上用来锻炼身体的杠铃从窗户扔下,导致业主停放在楼下的白色丰田轿车后挡风玻璃及车尾部严重损坏。甘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被告人马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马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判决现已生效。高空抛物现象被喻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头顶”大事,关乎生命,大家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案为鉴,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甘谷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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