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通讯员  >  社会事业

礼县草坪乡崖上村的“华丽转身”

 2020/11/03/ 16:44 来源:每日甘肃网 通讯员 乔鹏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通讯员 乔鹏

  崖上村,位于礼县草坪乡南部,平均海拔2500多米,高寒阴湿,属典型的高山草甸村。昔日村民分散居住在坡坡坎坎,出行困难,吃饭靠天,贫困发生率和脱贫任务均为全乡之最,被全市挂牌督战。

  “拆危”加“治乱” 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今年来,在陇南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和帮扶下,统筹调度资源,从项目支持、产业发展、村级班子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集中发力,支部引领拔掉穷根,崖上村实现了从“苦命村”到“美丽村”的华丽转身。全村实施C、D级危旧房改造和“黑房子”改造项目,改善群众住房,住房均达到了A、B级住房标准。将“拆危”和“治乱”结合,累计拆除房屋147户603间、残垣断壁20处66.5米,动员群众开展拆后废物利用和绿化美化。抢抓项目机遇,实行村道硬化项目,水泥路硬化到了群众家门口,自来水通到了每一户,贫困户庭院全部硬化。全村治理“黑房子”52户,修缮改造房屋118户,晾晒场硬化82户,修建大牲畜集中圈棚6座,改造圈厕121座,公共厕所1座,有效夯实了发展基础。开展村组排水边沟治理,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种植黄杨10000株、云杉1000棵,播种花草种子8处5亩,修建凉亭2座、仿树木造型花园边栏150米,打造小花园节点3处、古树节点1处、月牙泉1处、假山公园1处,建设15米村史长廊一处,修建治理河道320米,安装原木护栏100米,修砌护坡墙300米,“脏乱差”的环境彻底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四抓两整治 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

  崖上村结合“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以打造省级标准化示范党支部为目标,落实“四抓两整治”措施,对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十百千”基层党建典型培育计划》《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逐项对标对表抓好示范点创建,带动党建提升,引领脱贫攻坚。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优选3名致富能人及热心公益的年轻人进入后备干部库,落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帮带村党组织书记的“4+1”帮带机制和《礼县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在提升村干部能力水平的同时,使村干部“规矩”上班,更好服务群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亲自指导并参加村上的首次“党群活动日”,为村“两委”班子搭建党员群众、乡村干部共同交流的平台作了示范,带动村“两委”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开展低保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群众集体意识和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在村级阵地开办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开展“1+1=1”(由一名家庭妇女“+”一名家庭在校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培养人人讲卫生的习惯)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示范户”的创建评比活动,通过红黑榜积分、家庭卫生清理积分、帮助孤寡老人积分、扶贫夜校有奖问答积分,统筹兑换物品进行物质奖励激励,引导群众逐步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

  创新求变 帮助群众兴办产业

  围绕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村上多管齐下、创新求变,力求“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在全村醒目墙面绘制“精神扶贫”墙画20余幅530余平方米,制作党建标识牌15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大型宣传牌各1个,树立精神扶贫宣传牌10块,新修村级健身广场1处,文化广场1处,乡村大舞台1处,通过乡村“智慧云”喇叭每天定时播放各项党的方针政策。第一书记举办扶贫夜校,由乡干部和第一书记面对面宣讲政策,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抢抓礼县《“一扶一带”奖补》政策、“五小产业”奖补等有利政策机遇,开展“兴产业助脱贫”工作,从听取群众意见、产业区块划分、农户意愿摸底、鼓励引导群众、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种苗购置、跟踪技术指导、带贫合作社培育、加工销售等环节一步一个脚印,手把手帮助群众兴办产业。今年以来,对接行业部门扶持创建中药材栽植示范点1个,种植中药材600余亩,向农户发放地膜150卷,化肥144袋。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带贫模式,完善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合作社发展、村集体增收、群众受益的多赢目标。2019年入股礼县春天药业的到户资金71万元,今年9月贫困户获得分红资金7.1万元,村集体获得分红0.71万元,合作社获得分红0.71万元。全村发展“五小产业”122户,拨付补助资金14.45万元。通过产业发展、合作社带贫、政府奖补等相应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群众收入和发展产业的积极性,走出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新路子。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