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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划定“红线”

 2020/07/30/ 20:30 来源:每日甘肃网 通讯员 朱红霞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通讯员 朱红霞)“不准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不准私自打听案情,插手、干预案件处理,以案谋私,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前不久,在陇西县纪委监委上半年工作推进会上这样明确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扎实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纪检监察机关打听、过问、干预查办案件工作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特定涉案人员记录管理封存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划定“红线”,还将“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特别强调纪检监察干部不准有耍特权、逞霸道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等与纪检监察人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行。

  同时,坚持把完善内部督察制度作治本之策,持续推动内部廉政风险管控制度化,充分运用市纪委“监督十法”,结合监督虚化、办案弱化问题整改,对4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和7个乡镇纪委干部监督情况进行了抽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履职尽责、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共排摸出风险点6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71个,今年来共开展风险防控约谈256人次,并已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17份。

  在抓学习、抓制度、抓站位、抓履职的基础上,还积极引入外部力量参与监督,出台了《陇西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特约监察员11名,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践行‘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在制度执行上狠抓落实,全面加强自我监督管理,用严格监督淬炼过硬队伍,用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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