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每日甘肃网通讯员 张文霞
“在自家闲置的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站,利用太阳能发电,不仅节能环保,还有可观的经济收益,并网后预计每天可发电40度左右,一个月可收入400多元。”崇信县新窑镇杨安村村民王龙高兴地说道。
近年来,崇信县紧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督促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在工业园区、学校、农村、厂矿企业、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其中,在新窑镇西刘、杨安、宰相等村实施了光伏发电项目,先后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8座,装机总容量达460千瓦,年发电量64.8千瓦时,年收益19.9万元,以快速有效的方式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
据崇信县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介绍,光伏发电技术成熟、清洁环保、日常维护简单。对投资者来说,无需投入大量劳动力,一次投资,长期受益,不仅拓宽了群众增收渠道,对人居环境治理也有重要意义。
据悉,光伏电站安装成功后可稳定发电25年以上,每户安装一座11千瓦发电站,预计每年发电量可达14000度左右,按0.3078元/度收购价计算,年均收入可达到4000元以上。
近年来,崇信县在集中连片开发光伏能源的同时,全面落实光伏产业开发优惠政策,联系专业人员进行重点勘探和技术对接,动员群众积极配合施工、调试、并网等工作,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宜建尽建”,让光伏发电成为一道既有“光景”,又有“钱景”的“阳光”产业,为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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