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通讯员 景洁)近日,记者从灵台县人社局了解到,灵台县已于近期全面完成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
据了解,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第17次连续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6次同步调整。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一方面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向高龄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特殊人群的关怀。
灵台县人社局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筹措资金,提前全面完成了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共为2244名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月增加养老金39.88万元,人均177.72元,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109.71元。为1985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含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养老金28.7万元,人均144.42元,调整后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59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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